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1、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
1.废止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
2025年8月1日
公告正文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动植物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
巴西自2024年以来首次从俄罗斯购买小麦
2026-02-09
英国农食输华贸易黄金机遇期来了
2026-02-08
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锚...
2026-02-06
培养肉走向宠物碗:MeatlyCEO揭秘...
2026-02-05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新征程新蓝图
2026-02-04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6号(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