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1月,海口海关集中开展打击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和其他禁止进境物入境的“绿蕾4”专项行动,共截获禁止进境物6242批次、5453千克,其中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10批次、5种类、12种次,截获物均已按规定退回或销毁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活动物(犬、猫除外)、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燕窝、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土壤等15类物品禁止通过携带、邮寄方式进境。同时,我国对进境种子种苗有严格的检疫监管规定,进口相关产品必须办理检疫审批,在国家批准的指定口岸入境,并经口岸检验检疫合格,方可入境。若确需携带入境,必须事前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随附输出国官方检疫证书,在指定口岸入境,经检疫合格后才可使用。
海口海关通过“绿蕾4”专项行动有效打击非法携带、邮寄植物种子种苗和其他禁止进境物入境。一是加强把关,运用“检疫官+X光机+检疫犬”综合查验体系,加大对来自非洲猪瘟等重点动物疫病疫区国家航班和邮寄物的查验力度;二是广泛宣传,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升公众对国门生物安全的认知和遵守动植物检疫法规的意识;三是夯实基础,结合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等项目,完善口岸旅邮检基础设施、查验设备、检疫处理设备,强化监管能力。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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