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源性饲料入境须谨慎
日期: 2019-01-14 13:30:09|点击: 2206|分享到:

近日,宁波机场海关关员在对来自香港的进境快件进行过机查验时,发现6箱申报品名为“狗垫”的X光机成像存在可疑,经开箱查验,发现包裹内装有宠物香肠饲料。香肠包装标签中标示出其中含有牛肉、鸡肉等动物源性产品。根据此次查获线索,陆续追回了已入境的相同产品12批次,共计宠物香肠1000余根,总重50千克。目前宁波机场海关已依法对该批香肠进行退运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含动物源性产品禁止携带、邮寄入境。任何个人和单位通过邮寄途径向国内寄递动物源性产品均属于违法行为。

动物源性饲料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如:油脂类、肉类、内脏、皮毛、骨头等。

动物源性饲料的危害:未经检疫的宠物食品存在极大的卫生和安全隐患。例如,黄曲霉毒素超标,引发宠物中毒甚至死亡,宠物饲料携带“口蹄疫”“疯牛病”等传染病,有可能导致重大动物疫病流行或食品安全事件。

海淘动物源性饲料将面临哪些处罚?违规的宠物饲料一旦被查获,将依法作销毁或退运处理,相关的收件人还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如何买到安全的进口宠物饲料?对于正规贸易进口的宠物饲料,根据我国动植物检疫相关法规规定,向中国输出宠物饲料的国家须完成检疫准入程序。目前我国宠物食品进口采用境外生产加工企业注册登记制度,要求提供国外官方检疫证书,加贴中文标签,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还需农业部颁发的饲料进口登记证,方可销售使用。

注意:关注产品成分,请勿选择含动物源性产品携带入境。携带、邮寄宠物饲料入境时请主动向海关部门申报。尽量选择国内正规商店渠道购买经检验检疫的进口宠物饲料。

《中国国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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