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增补鸡蛋、灵芝、姬松茸3种饲料原料进入《饲料原料目录》
日期: 2020-11-20 11:45:13|点击: 1893|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356号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组织全国饲料评审委员会对部分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了评审,决定对《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进行增补,并对部分饲料添加剂扩大适用范围。
 
  一、增补3种饲料原料进入《饲料原料目录》

(一)原料名称:鸡蛋

编号:9.4.5

特征描述:未经过加工或仅用冷藏、涂膜法等保鲜技术处理过的可食用鲜鸡蛋,有壳或去壳。

强制性标识要求:粗蛋白质、粗脂肪、粗灰分(适用于有壳鸡蛋)。
 

(二)原料名称:灵芝,

编号:13.3.9

特征描述: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 lucidum(Leyss. ex Fr.)Karst.或紫芝Ganoderma sinense Zhao, Xu et Zhang的子实体及其干燥产品。

强制性标识要求:水分。
 

(三)原料名称:姬松茸

编号:13.3.10

特征描述:蘑菇科蘑菇属姬松茸(Agaricus subrufescens)及其干燥产品。

强制性标识要求:水分。
 

  二、增补3个饲料添加剂品种进入《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
  (一)通用名称:紫胶(英文名称:Shellac),类别为“粘结剂、抗结块剂、稳定剂和乳化剂”,适用范围为养殖动物,质量标准暂按紫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1886.114)执行。
 
  (二)通用名称:蛋氨酸羟基类似物异丙酯(英文名称:Isopropyl Ester of Hydroxy Analogue of Methionine),类别为“氨基酸、氨基酸盐及其类似物”,蛋氨酸羟基类似物异丙酯含量规格≥95.0%,适用范围为反刍动物。
 
  (三)通用名称:L-抗坏血酸钠,同时增补到 “抗氧化剂”中,适用范围为养殖动物。
 
  三、扩大2个饲料添加剂品种的适用范围
  (一)将蛋氨酸羟基类似物适用范围扩大至鸭。
 
  (二)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适用范围扩大至养殖动物。

附件:1.《饲料原料目录》修订列表 

           2.《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修订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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