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宠物食品原料受到美国联邦和州政府的监管。按照规定,美国宠物食品配方中的所有原料,都必须事先通过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 和美国农业部 (USDA) 的审查和批准。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 同时也通过公认安全标准 (GRAS) 来审批原料。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 不核查数据,但参与者必须使用公开有效的信息来评估和确定产品的安全性。
联邦和州监管机构都可以要求自我总结的公认安全标准(GRAS) 参与者公开其认定安全性的信息。
根据《美国联邦食品药品及化妆品法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 对联邦政府的食品包装标准有相应的规定,而美国各州也分别对标签制定了规范标准,这些标签要求都必须遵循由美国饲料管理协会 (AAFCO) 制定的以下标准。
营养保证分析表,其中必须包含蛋白质、脂肪、纤维素和水分的分析。
营养充足声明,即表示该商业宠粮包含的营养是全面均衡的,能满足宠物各特定生命阶段的营养所需。
需要有饲喂指南,告诉宠物主人每天喂食多少宠粮合适。
早在1938年的《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中,美国联邦政府就已经要求宠粮制造商及相关供应商注意产品的安全问题。
于2011年开始生效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是70多年来美国政府对食品安全法规最为全面的调整。
法案要求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 和宠物食品制造商们必须采取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的措施。
2015年9月,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颁布了对动物食品的最终监管法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并要求美国商业宠粮制造商们必须尽一切努力去达到法案中的各项要求。
《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对美国人类食品和美国商业宠粮产品有三个方面的积极影响:
(1)将安全生产的管理重点从事后反应转移到了事前预防上;
(2)赋予了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检查与生产相关的一切设施的权力,和监督企业遵守《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权力;
(3)它还提出所有进口到美国的食品产品的安全性必须符合美国食品安全标准。
同年,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开始实施《现行良好生产规范》,并确定在2017年9月之前,所有美国宠物食品生产商必须对其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不论是自然发生的还是人为造成的风险)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制定出能有效降低风险的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