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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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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饲料遵循养殖动物和犬猫范围
以下解答由《宠物饲料管理办法》及配套规范性文件起草主要参与人北京市饲料监察所姚婷博士提供。

Q:目前宠物饲料(食品)生产企业的使用的原料和添加剂只能是两个目录中的吗?有点太局限了,想用的一些非常好的原料和物质怎样才能合法使用呢?怎样把想使用的原料进入两个目录?

A:这一点确实是很多企业的共性问题。《宠物饲料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使用《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任何物质生产宠物饲料。这一点确定了宠物饲料(食品)生产中只能使用这两个目录中的物质。同时还需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使用两个目录还需要关注适用范围的限定说明,宠物饲料遵循养殖动物和犬猫范围,也就是说批准了可以在养殖动物和犬猫中使用的物质宠物饲料生产中均可以使用。如果只批准了部分动物,比如胆汁酸,只能在肉仔鸡、肉食性和淡水鱼中使用,宠物饲料(食品)生产中不可以使用;使用饲料添加剂的还需要遵循《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中关于添加剂的安全限量要求,并不是一味的想加多少就加多少的。

如果企业确实想把一些好的原料和添加剂进入目录从而合法使用,可以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6号和第227号的要求进行相关材料准备和申请进入目录。进入目录过程需要准备的材料较多,也需要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请企业自行斟酌。

 

 

 


来源:饲问饲答答非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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