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了《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全国一盘棋的原则,统筹运用监督抽查、例行监测、风险预警和现场检查等手段,实施全程信息化监管,建立并落实质量安全监管“三查”工作机制,即关键节点定期检查、不定期日常巡查、问题线索突击核查,强化检打联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抓典型、强震慑、促提升,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饲料和养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饲料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由各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在辖区内按一定比例随机选择饲料生产企业、经营门店和养殖场户,原则上按照已核发生产许可证数量 20%的比例确定生产环节监督抽查样品数量: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选择饲料经营门店重点抽检一定数量本省份生产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样品;在养殖场户抽检一定数量的自配料。
检测项目,检测项目应覆盖质量、卫生、兽药及非法添加物等指标。质量指标包括粗蛋白等产品质量指标以及《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 2625 号)规定的铜、锌、维生素、氨基酸等指标;卫生指标包括《饲料卫生标准》(GB 13078-2017)中规定的铅砷、真菌毒素等需要持续关注的安全性指标;兽药及非法添加物指标包括允许使用的抗球虫药物,金霉素、土霉素、峰乙醇、啥烯酮等停用的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以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 176号)《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物质》(农业部公告第 1519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规定的禁用物质。
饲料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开展对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禁用物质、违规违禁药物、未知添加物等风险预警。一是饲料中新型非法添加物隐患排查及风险预警。重点开展配合饲料、浓缩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饲料添加剂等产品中禁用物质、违规违禁药物、消毒防腐剂和着色剂等的隐患排查预警开展非法添加未知风险物质排查。二是生物类饲料产品风险预警。重点开展发酵饲料、发酵天然植物、微生物饲料添加剂及直接饲喂微生物的菌种菌株安全性产毒性及耐药性评价和代谢安全性风险筛查预警。开展发酵地源饲料、发酵饲用天然植物的毒素及抗营养因子风险筛查预警。对发酵饲料中内毒素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开展合成生物技术类饲料添加剂产品的基因迁移与耐药性传播等风险监测预警。三是天然植物原料和提取物品质及安全风险预警。重点监测植物提取物的潜在内源性危害物开展禁用物质、超范围使用兽药、违规添加药物等风险因素筛查预警。开展饲用植物粗提物产品与植物源兽用中药混用情况摸底调查。四是特种动物饲料产品风险预警。重点检查宠物饲料原料及全品类饲料产品的金属元素、霉菌毒素、细菌内毒素等主要安全指标和非法添加物,开展宠物饲料原料质量安全调查评估,开展宠物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经营情况调研。重点开展蜜蜂饲料及其原料中的违规违禁药物预警监测有害污染物和农药残留监测及溯源评估。开展兔饲料中禁用物质、违法添加药物超范围使用兽药的监测预警。五是饲料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风险预警。重点开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中二嗯英及二嗯英类多氯联苯、全氟化合物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测。分析污染物单体分布特征,全面掌握我国饲料中环境污染物污染本底,明确污染来源特征,评估风险程度,提出防控措施。六是饲料中风险物质筛查确证方法及应用平台构建。建立饲料原料和产品中违规违禁药物、未知风险物质、禁用物质以及着色剂等风险物质的精准识别和精确定量方法标准,搭建优化饲料中风险物质高通量筛查及综合查询比对平台。
饲料标签专项检查,将全面强化饲料生产和经营环节产品标签标示内容的监督管理督促生产者和经营者严格落实饲料标签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标示相关内容,杜绝扰刮市场的不规范标示行为。
具体内容点击查看: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