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深圳文锦渡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一名入境旅客的行李中发现大量狗粮和猫罐头,其中狗粮2袋,共16公斤,猫罐头24罐,共11公斤。狗粮产自美国,配料含有肉类成分;猫罐头产自泰国,配料含有三文鱼成分。鉴于当事旅客未主动申报,且无法提供有效检疫审批证明,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物品作截留销毁处理。
宠物食品绝大多数是由动物源性饲料经加工制成,未经检疫合格的宠物食品存在极大的卫生安全隐患,有可能携带动物疫病病原体。根据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第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第一大类中的第七条明确指出,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禁止携带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