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深圳海关所属皇岗海关在货运进境渠道查获一批无有效检疫证书的猫粮19吨。目前,该批货物已移交海关处置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该批猫粮从皇岗口岸货运渠道进境时,被海关列为查验对象。经查,该批货物与申报品名规格重量相符,但提供的境外官方检疫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上的相关信息与申报信息不符。
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和《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口饲料需要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饲料入境前或者入境时向海关报检,报检时应当提供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提单、发票等,并根据对产品的不同要求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验检疫证书。许可证的申请单位与检验检疫证书上的收货人、贸易合同的签约方应当一致。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