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海关所属威海海关查获1200支进口宠物用益生菌。这批益生菌为冲泡后给宠物服用,属于宠物食品。按照《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包括宠物食品在内的“经种植、养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及其原料”属于饲料,应符合进出口饲料相关监管规定。
根据规定,海关对允许进口饲料的国家或者地区的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登记制度,进口饲料应当来自注册登记的境外生产企业。海关对这批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产品的生产企业不在海关总署发布的《允许进口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国家(地区)产品及注册企业名单》目录中,即其国外生产企业未获得相关进口资质。目前,海关已依法监督企业对货物进行销毁处理。
来源: 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