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
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6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pdf
农业农村部:强化肉牛奶牛产业纾困
2025-11-03
农业农村部修订《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
2025-10-31
很全面!养肉鸡的饲养管理全篇
2025-10-30
新国标为动物疫病诊断添慧眼
2025-10-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963号
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食品...
2025-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