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饲料在养殖圈里火了有些年头,可到底什么是真正的发酵饲料?生产该满足哪些条件?标签上该写什么?这些问题此前一直没有统一的官方答案。近日,农业农村部发布第1027号公告,正式发布《发酵饲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定义、生产许可、车间设备、人员资质、菌种管理、标签标识到卫生指标,为这一新兴产品立下了详细的操作规范。新规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给相关企业留出了近半年的过渡期。
很多养殖户以为发酵饲料就是“拿点菌泡一泡原料”,其实不然。这次《规定》首次给出了权威定义:发酵饲料是指以降解饲料原料中的大分子物质、消除或减少抗营养因子等有毒有害物质、提高原料饲用价值为目的,使用《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里的微生物菌种(或同时使用酶制剂),对《饲料原料目录》中除陆生动物产品及其副产品、鱼和其他水生生物及其副产品以外的原料或混合物进行发酵所获得的产品。简单来说,就是用经过国家认可的好菌种,去改造豆粕、麸皮、玉米皮等植物性原料,让营养更好吸收、安全更有保障。这类产品将按照单一饲料品种进行管理,正式纳入正规监管轨道。
新规对想从事发酵饲料生产的企业提出了一系列硬性要求。首先,必须向生产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拿到饲料生产许可证之后才能开工,无证生产行不通了。其次,企业的技术、生产、质量机构负责人需要具备生物技术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发酵饲料生产技术、设备和过程控制,并且要通过现场考核,也就是说,光有文凭不够,还得真懂行。在硬件方面,发酵车间必须单独设立,发酵设施设备不得与生产其他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设施设备共用,整个生产环境必须满足安全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微生物是发酵饲料的“灵魂”,管不好菌种,质量就是空话。《规定》明确,发酵饲料生产企业应当参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对所用微生物菌种、发酵原料、生产过程、产品检验、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全程质量控制,并制定管理制度。生产所用的微生物菌株,必须到有相应保藏资质的饲用微生物标准菌种保藏机构进行备案保藏,相当于给每个菌种上了“身份证”。如果企业外购菌剂(菌粉、菌液等),则必须购买取得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微生物饲料添加剂产品,不能随便买来路不明的菌种。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生产许可证时,企业需要按照《单一饲料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提交材料,还要额外满足几项条件:检验仪器明细表不仅要有微生物检验所需的仪器,还要有发酵原料、发酵饲料主成分以及《饲料原料目录》中强制性要求检验成分的检验仪器。产品标准中要规定产品质量标志物及检测方法。最关键的是,微生物菌种来源证明不但要有常规材料,还要有包括农业农村部规定的菌种鉴定及菌株安全性评价报告原件,以及保藏机构出具的生产菌株备案保藏证明材料原件。
对于养殖户来说,今后选购发酵饲料最直观的变化在标签上。新规对标签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以一种饲料原料为主要发酵基质的产品,产品名称直接叫“发酵+原料名”,比如发酵豆粕、发酵麸皮;如果用两种及以上原料,则标注“发酵饲料”字样,并在括号里注明发酵原料中占比前两位的原料品种名称,按质量比例降序排列。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必须包括水分、pH值、粗蛋白质、粗纤维以及《饲料原料目录》规定的质量标志物等强制性项目。原料组成要列出所有用于发酵的饲料原料品种,同样按质量比例降序排列。最值得一提的是,标签上必须标示生产菌株信息——包括所有生产菌种的中文名称、拉丁学名、菌株编号以及保藏机构的备案编号。如果生产中用了酶制剂等辅助发酵,也要标清楚所用添加剂的品种。同时,标签上不得声称具有微生物、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的相关功能,防止夸大宣传误导用户。
在卫生安全方面,发酵饲料所用原料必须符合《饲料卫生标准》。如果产品涉及多种原料,那么产品的卫生指标项目要覆盖所有参与发酵原料在《饲料卫生标准》中要求检测的项目,而且每个项目的限量值按照发酵所用原料中质量占比最大的那个原料的限量值来执行——谁占比大,指标就跟谁从严。此外,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企业如果自己生产的发酵饲料仅用于本厂饲料生产、不对外销售,同样不能“灯下黑”,在申请饲料生产许可证时也要提供菌种鉴定及保藏证明等材料。
业内人士分析,新规的出台将有效淘汰那些“小散乱”的作坊式发酵饲料生产,推动行业走向标准化、安全化发展。对养殖户而言,今后购买发酵饲料只需要看准标签上的菌株备案号、原料比例和卫生指标,就能买到更靠谱的产品。从“凭感觉”到“有法依”,发酵饲料这个新兴品类终于有了清晰的跑道。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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