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我们的服务
    • 信息服务中心
    • 进口饲料登记新办
    • 进口饲料登记变更
    • 进口饲料登记续展
    • 进口饲料产品评估
    • 宠物食品标签预审核
    •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行业动态
  • 客户展示
  • 国际合作
    • FAMI-QS 认证
    • GMP+认证
    • BRC 全球食品安全标准
    • IFS 国际食品标准
    • KOF-K Kosher认证
    • HALAL 认证
  • 关于我们
    • 公司简介
    • 联系我们
行业动态
News notification
《民法典》的养宠新规定,你一定要知道!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饲养宠物的人数也越来越多。饲养的类型,也从传统的猫狗及水族宠,到各类异形宠。目前,我国对于饲养动物并没有单独的法律进行规范,但是在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对饲养动物进行了规范和涉及。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一章中,明确了饲养动物造成损害时的责任划分以及相关规定。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新旧法律的对比
 

 

中国法制出版社将现行的法律规定,与将要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了详细的对比,使得读者可以更加直观的了解《民法典》在饲养动物相关规定方面具体做了哪些改动。其中关于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部分的对比内容如下: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九章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七十九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 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十四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  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民法典》强调了养狗的责任取向,这些规定将在很大程度上发挥规范作用,进一步敦促养宠主人注意自己的责任、以文明的方式养狗、否则将依法承担责任!

部分来源:中国法制出版社

上一: 《宠物配合饲料标准综合体团体规范》-《宠物零食标准综合体团体规范》-《宠物营养补充剂标准综合体团体规范》规范性引用文件合集
下一: 美股宠物电商Chewy 20Q1营收16.2亿美元

010-65912606

feed@feed-china.cn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中欧中心

版权所有 ©北京华认信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