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原农业部、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公告2001年第143号对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的疯牛病禁令。
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输华检验检疫要求另行制定。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4年4月16日
公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doc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德国30月龄以下剔骨牛肉疯牛病禁令的公告.pdf
聚焦“京品”品质!北京发布3项食品地方标...
2025-10-13
从养猪现场管理视角降低育肥猪饲料成本的综...
2025-10-11
肉牛养殖实用技术推介第8项|舍饲牦牛高效...
2025-10-10
2025年10月全国水产养殖病害预测预报
2025-09-30
国标《生乳》《灭菌乳》2号修改单出炉,山...
2025-09-29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新版《有机产品认证实施...
2025-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