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DIAF 宠物食品GMP-欧洲宠物食品法规
日期: 2024-08-01 14:30:57|点击: 1693|分享到:

附录1:欧洲宠物食品法规

下面罗列出的内容是法规的节选,节选出适用宠物食品的部分。

 

76/211/EEC指令关于统一各成员国按确定的重量或容量预包装产品的法律的理事会指令。

预包装带有“e标志”,以保证其符合本指令的重量和计量要求,包括不超过10千克的包装所允许的误差(附件1)。

1.其中提到了对预包装产品批次进行统计检查的方法,以满足“e标志”的标准。

2.“e标志”应按第71/316/EEC号指令附件II第3节所述使用。

 

94/62/EC指令关于包装和包装废物

1.防止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2.减少包装废物。

3.包装材料中重金属的最大浓度。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C)No 999/2001,制定某些传染性海绵状脑病(TSE)的预防、控制和根治规则

预防、控制和根除动物传染性海绵状脑病的规则。

1.确定疯牛病状况,将国家或地区分为3类。

2. TSE监测计划。

3.动物饲养。

4.特定风险物质(SRMs)。

5.动物源性产品(包括宠物食品)的上市和出口。

6.进口动物源性产品,包括饲料原料和宠物食品。

 

2002/32/EC指令关于动物饲料中的不良物质

1.饲料原料只有在货真价实、质量可靠的情况下才能在欧共体流通。

2.饲料原料和饲料中的不良物质清单和最高容许含量。

3.Dilution and mixing with other consignments of feed materials or feedingstuffs is banned.

 

2002/72/EC指令关于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材料和制品

1.用规定允许的材料来制造包装材料。

2.包装材料向食材的迁移限量。

 

条例(EC)178/2002食品法规的一般原则和要求

1.该条例适用于食品和饲料生产、加工和销售的所有阶段。

2.适用于为食用动物的饲料,而不是直接适用于宠物食品。宠物食品生产商必须遵守该条例中关于安全、可追溯性、自我责任和定义的规范。

3.通过关于饲料卫生的183/2005/EC法规,食品和饲料快速警报系统(RASFF)适用于宠物食品。

4.宠物食品行业应遵守该法规的基本原则,例如:

a.饲料安全要求:饲料必须安全。

b.可追溯原则(饲料原料和成品的全程可追溯)。

 

1069/2009号条例(EC)和142/2011号条例(EU)规定了非供人类食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的卫生规则(动物副产品条例)及其实施条例。

1.关于动物副产品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加工和使用或处置的动物和公共卫生规则,以防止这些产品对动物或公共卫生构成风险。

2.宠物食品工厂的建厂许可批准,包括工厂必须满足的要求。

3.对饲料原料、经加工动物蛋白和宠物食品在饲料原料来源(第3类)、热处理、防止再污染、包装和微生物检测方面的具体卫生要求。

4.从第三国进口动物副产品(包括饲料原料、经加工动物蛋白和宠物食品)的卫生要求和卫生许可证书。

 

1829/2003号条例(EC)关于转基因食品和饲料

1.规定了共同体授权和监督转基因食品和饲料(包括宠物食品)的程序。

2.规定转基因食品和饲料的标签。

3.涵盖所有转基因衍生物,包括那些没有DNA或转基因蛋白残留和痕迹的衍生物。

4.适用于三类产品:用于食品和饲料的转基因生物;含有转基因生物的食品和饲料;由转基因生物生产的或含有转基因生物生产的饲料原料的食品和饲料。

5.该规定中的标签要求不适用于以下饲料:含有转基因生物、由转基因生物组成或6由转基因生物生产的,其总添加量不超过0.9%,且每种原料中的含量也不超过0.9%,而且这种转基因物质的存在是偶然的或技术上不可避免的。

6.段落3规定,为了证明这种物质的存在是偶然的,在技术上是不可避免的,经营者必须能够提供证据,使主管国家确信他们已采取适当措施避免这种物质的存在。

 

1830/2003号条例(EC)关于转基因生物的可追溯性和标签以及由转基因生物生产的食品和饲料产品的可追溯性问题

1.为由转基因生物生产的饲料和食品的可追溯性提供参考标准。

2.促进饲料产品的标签正确,监测相关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

 

1831/2003号条例(EC)关于动物营养中的添加剂

1.授权允许在宠物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清单

2.添加剂使用时的最大允许添加量和其他规定

 

2004/10/EC号指令:实验室良好操作规范及其在化学物质测试中的应用验证

1.根据本指令对化学产品进行测试的实验室

2. 67/548/EEC 应符合附件I中规定的经合组织良好实验室规范原则。

3.成员国应根据附件I中规定的经合组织GLP原则进行检查和研究检查。

4.在第一节中描述的经合组织标准适用于非临床安全测试,例如兽药、食品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工业化学品。

5.这些GLP原则适用于法规要求的所有非临床健康和环境安全研究,以注册食品和饲料添加剂及类似产品为目的,以及工业化学品的监管,除非国家立法豁免。

 

852/2004号条例(EC)关于食品卫生

1.本法规不适用于宠物食品,因为宠物食品属于183/2005号条例(EC)(饲料卫生)的范围。

2.在此将其列入术语表中,以便进行定义。

 

183/2005号条例(EC)关于饲料卫生

1.规定饲料企业经营者对饲料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对所有生产宠物食品的企业进行登记。

3.企业审批(仅限于生产某些添加剂的饲料企业经营者)。

4.宠物食品生产商必须满足的设施和设备、人员、生产、质量控制、储存和登记方面的最低生产条件要求。

5.HACCP的实施是强制性的;长期性性的书面程序应基于第6条款所述的HACCP原则。

6.确保饲料原料和配合饲料完全可追溯的所需条件并安排。

7.行业指南是自愿性的,应考虑到食品法典的相关操作规范;由共同体最终评估并定期审查;在《欧洲联盟官方公报》C系列上发布;

8.规定快速预警系统同样适用于非食用目的而饲养动物,也包括宠物食品。

 

委员会2016年7月29日第2016/1319号建议书(欧盟),修订关于宠物食品中的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和赭曲霉毒素A的第2006/576/EC号建议书

1.规定了饲料原料和宠物食品中的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伏马菌毒素B1+B2以及T-2和HT-2毒素的指导值。

2.宠物食品生产商应在其HACCP系统中使用这些已经在宠物食品行业得到广泛认可的指导值,以确定关键限值,从而将可接受品与不可接受品区分开来。

 

(EC)No 429/2008号是(EC)No 1830/2003的实施细则,关于欧盟饲料添加剂申请的准备、提交、评价与审定

1.提供关于如何准备饲料添加剂授权申请的详细信息,包括申请表、公开摘要和科学摘要的内容和格式。

2.规定了对添加剂的安全性、功效、特性、特征、使用条件和上市后监测计划的研究要求。

3.描述了各种档案的准备要求,如宠物食品生产中使用的添加剂和根据第70/524/EEC号已获授权的添加剂。

 

欧洲食品安全局专家小组提供的有关动物饲料中使用的添加剂和产品或物质的指南,2008

1.帮助准备添加剂授权需要的文档。

2.以下文件提到了详细要求:

a.“70/524/EEC号,对已获授权的某些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的文件准备指南”

b.“已获准在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的文件准备指南”

c.“技术、感官、营养和动物技术添加剂文件编制指南”

3.必须指出的是,欧洲食品安全局的指南并不能取代申请人遵守1831/2003号法规要求的义务。

 

152/2009号(EC)规定饲料采样和分析方法。

1.规定了官方对饲料取样和分析的方法。

2.规定了取样方法,以确定附录I中的成分、添加剂和不良物质。

3.包括有关样品的制备、试剂和用于附录II分析方法的仪器的规定。

4.附件 III 提供了有关分析方法和结果表达方式的信息。

5.描述了质量保证要求、实验室要求和分析方法,以控制附录V中的不良物质,包括测定总棉酚、二恶英(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多氯二苯并呋喃)和二恶英类多氯联苯的含量。

6.提供有关解释多氯二苯并对二恶英和多氯联苯结果的信息:考虑到测量的不确定性,如果单次分析结果未超过第2002/32/EC号指令中规定的相应最高含量,则该批产品可被接受。

7.考虑到测量的不确定性,如果重复分析确认的上限分析结果超出了合理怀疑范围,则该批次产品不符合第2002/32/EC号指令规定的最高含量。

8.在附录VIII中规定了分析方法,以控制饲料中非法存在的不再授权的添加剂。

 

依2017/2279号(EC)修订的767/2009号(EC)关于饲料投放市场和使用

1.取代指令79/373/EEC和指令96/25/EC。

2.宠物食品只有在安全的情况下才能投放市场。

3.规定了宠物食品的标签和包装以外信息的内容要求。

4.对声明进行规范。

5.饲料原料目录。

6.饲料原料不得对动物、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任何危害。

7.饲料只有在质量可靠、真实和适销的情况下才能投入市场。

8.饲料原料的标签要求。

9.包含具体名称、描述和强制性声明的非独家饲料原料清单

注:当前版本的《欧盟饲料原料目录》(经第2017/1017号法规修订的第68/2013号法规)以自愿/非结论性的方式列出了允许在动物饲料中使用的饲料原料;未列出的饲料原料可列入欧盟饲料原料登记册。必须强调的是,登记册中提及的饲料原料未经评估,使用这些饲料原料的风险完全由使用者承担。

 

82/475号指令为原料制定类目,便于宠物复合饲料制定标签

罗列和定义了可用于宠物食品并在宠物食品成品上标注的19类饲料原料。

大多数指令和法规,包括后来的修正案,都汇编在FEDIAF发行的《欧洲宠物食品法规汇编》中。所有法规、指令和决定均可向FEDIAF秘书处索取。关于上述指令和法规的当前实施情况,请参阅成员国的国家立法。
 

欧洲饲料添加剂注册信息

1.列出所有获准用于动物饲料的饲料添加剂

2.可在线获取并会定期更新

3.https://ec.europa.eu/food/food-feed-portal/screen/feed-additives/search

来源:我和宠物食品行业大佬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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